2011年2月15日 星期二

追不法利益敗訴 環署將上訴

〔中央社〕行政院環保署引用行政罰法,追繳榮工公司不法利益新台幣1億3051萬多元,經法院判決環保署敗訴;環保署今天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但將依法提出上訴。

環保署表示,榮工公司於民國93年4月起,接受經濟部工業局委託代操作營運觀音工業區聯合污水處理廠,但因處理容量功能不足,自94年9月起埋設管線長期將未妥善處理廢水繞流偷排。

環保署表示,鑑於榮工公司不法利益高於水污染防治法的處罰上限,不合乎環境公平正義,影響企業公平競爭與健全發展,依行政罰法第20條規定,追繳榮工公司不法利益1億3051萬多元。

環保署認為,榮工公司受委託期間從事違法行為,已使觀音工業區服務中心因相同事實,遭環署以水污染防治法裁處,且該處分已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另案判決環保署勝訴,因此認為本案相關違法事實已無疑義。

環保署重申,有關加重罰鍰並追繳不法利益,是環境公平正義展現,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主動守法的重要誘因,將堅持中央環保主管機關權責持續推動,以維護國人生活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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