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正式封殺陸一特官兵權益!蔡同榮斥國防部誤導全民(2011/02/18 16:32)
政府拒賠陸一特,民進黨立委批評賠償金額不知從何計算出來?〔圖:記者康仁俊攝〕
記者林弘展/台北報導
針對府、院及國防部定調陸一特官兵多服役一年「於法有據」,國防部18日還由部長帶隊召開記者會,民進黨立委蔡同榮表示,與會軍方將領不僅一再強調所謂的「於法有據」,竟然以朝野立委共同推動陸一特薪俸補償指為是「少數人操弄」及「斷章取義、誤導全民」,軍方敢公然藉機向立委嗆聲,已正式宣告馬英九正式封殺陸一特官兵權益問題,他將持續結合野立委並擴大全國陸一特弟兄力量,在3月13日走上街頭向政府討回公道。
立委蔡同榮指出,軍方一直以陸一特官兵多服役一年「於法有據」,但兵役法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陸軍服役為期二年,當時兵役法立法全文,並無「陸一特」應服役三年之期間之法律授權。僅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臨時召集入營之服役時間,在戰時或非常事變時與動員召集同;在平時先後在營服役時間合計,陸軍以二年,海、空軍及特種兵以三年為限。」故立法者當年即明確規定係以「臨時召集」者為限。
而所謂「臨時召集」,依據兵役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是以召集「後備軍人」為主,但高達56萬7千位陸一特弟兄被臨時召集一年時並未退伍,也就是「並非具後備軍人身份」。
更有甚者,大部份的陸一特弟兄根本未看過那紙「臨時召集令」,而國防部法制司長謝添富卻以執行面有落差,不敢說絕對沒有,如果真的到第三年才接到退伍令,可以個案來處理,「我們不能否認執行層面是不是有一兩個或少數個案,我們不敢講」。
但蔡同榮經過每次說明會調查結果,與會陸一特弟兄及家人幾乎高達九成八以上未曾見過、收過更不用說簽收過那紙「臨時召集令」,國防部在記者會中竟然制止記者繼續提問此問題,他將在立法院開議後接續讓國防部將此一爭議講清楚、說明白。
蔡同榮指出,兵役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規定陸軍服役為期二年。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否則焉能在無法律之前提下,恣意讓我國國民服役期間延長至三年,此種欠缺法律依據,濫行課予人民所無負擔之義務,實係衝擊兵役法規穩定性之最大禍源。
蔡同榮強調,國防部對於不具有法令所規範臨時召集義務之人,竟誤解法令,致使法律上本僅負擔服役二年義務之役男,竟然需要服役三年之嚴重違法結果,臨時召集令對於相關人等所為之行政處分,實業已違反法令,應依國家賠償法等相關法令負其應有之責任,並追究當初之行政疏失。
NOWnews 今日新聞網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