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4日 星期一

宅配美食不准退? 消基會:涉違法

【台灣醒報記者葉峯谷台北報導】
網路美食照片令人垂涎三尺,但宅配美食民眾有權利要得更多。消基會今天指出,部份網購業者營業資訊揭露不全,且自訂購物條款限制消費者退貨時間,與業者賠償範圍,有違法嫌疑。行政院消保會表示,目前相關法令以公告為準,也歡迎消基會提供資訊進行查核。

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今日點名,有四家業者制定對消費者不利規定,包括「提拉米蘇精緻蛋糕」、「田園香滴雞精」、「BLACK AS CHOCOLATE」、「18度C巧克力工房」。

提拉米蘇精緻蛋糕陳姓經理回應表示,制定退貨規定是因為蛋糕無法保存太久,接受退貨後也無法再轉賣,有必要確實釐清相關責任歸屬。但如果消費者確實要求退貨,通常還是會接受處理,只是藉此提醒客人,要了解產品的特性。

18度C巧克力工房楊特助則回應說,因官網剛架設不久,相關文字說明上有所疏失,並非有意使消費者權益受損,將儘快進行調整。至於田園香滴雞精以及BLACK AS CHOCOLATE在截稿前,尚未回應。

徐則鈺今天說明,提拉米蘇精緻蛋糕、田園香滴雞精、18度C巧克力工房限定消費者可退換貨的時間短於消保法規定的7天,而18度C巧克力工房更規定公司保有條款修改權限,使消費者必須無條件接受其單方面擬定的條款。

經濟部在99年6月公布「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做為網購業者制定契約時參考依據。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指出,宅配市場一年有200億元的商機,但10大風雲店家中卻有7家業者在基本資料(負責人姓名、電話、電子郵件信箱、營業處所地址)資訊揭露不完全,違反經濟部的規定。

徐則鈺進一步說明,從調查結果來看,業者似乎害怕消費者知道相關保護規定。例如:《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從事郵購或訪問買賣,即享有7日的猶豫期,不因商品的種類或特性而有差別,但業者不僅不願主動告知,甚至有的還訂定更嚴格的條款,顯然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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