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0:18
(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26日電)NCC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今年政府已經撥預算,要把現有的網路內容投訴的單一窗口改造,建立網路監看機制。
對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到底管不管網路內容,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政府今年已經編了預算,要把現有的網路內容投訴的單一窗口改造成網路防護機制,由NCC負責主導,所有涉及性別平等、兒少福利、衛生等機關,會將部分預算撥來成立此機制。
石世豪表示,NCC會對外發包,以民間受政府委託方式來成立網路監看機制,運作模式跟現有「電信法」第9條就有些關聯。
他指出,此機構會接受民眾投訴,再由小組評議做確認,看是否造成使用者傷害,會有整套處理機制,用官方資源扶助民間做網路防護機制;至於要不要鎖網、離線等,後續手段則要看電信業者跟用戶簽約情況。1020726
2013年7月26日 星期五
2011年4月18日 星期一
促銷未許可 NCC要罰中華電
分類:國內交通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8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核可,擅自實施光世代50M/3M寬頻上網促銷資費案,NCC已展開調查,如果查證屬實,將依法處罰。
NCC表示,中華電信光世代50M/3M牌價為每月新台幣1700元(電路費850元、HiNet上網費850元),中華電信未經NCC核准,1月20日到3月3日期間,擅自以每月1199元對外促銷,因每月節省501元,消費者與業者簽下綁約1年後,就回覆牌價等條件限制的促銷合約。
NCC發言人陳正倉說,促銷方案未包含經其他電信業者上網的消費用戶,但網際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上網服務的電路,絕大部分向中華電信租用,中華電信不降牌價及批發價,只提供短暫促銷案,等促銷時間結束,立即回覆高額牌價,長期而言顯然對消費者不利。
NCC重申,中華電信主要資費及促銷須依第1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規定報請核定,NCC將從消費者權益及市場公平競爭審查。
NCC表示,中華電信明顯違反法令規定,為維護市場秩序及保障消費者權益,NCC已進行查證,如果查證屬實,將依法處罰。1000418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18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表示,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未經核可,擅自實施光世代50M/3M寬頻上網促銷資費案,NCC已展開調查,如果查證屬實,將依法處罰。
NCC表示,中華電信光世代50M/3M牌價為每月新台幣1700元(電路費850元、HiNet上網費850元),中華電信未經NCC核准,1月20日到3月3日期間,擅自以每月1199元對外促銷,因每月節省501元,消費者與業者簽下綁約1年後,就回覆牌價等條件限制的促銷合約。
NCC發言人陳正倉說,促銷方案未包含經其他電信業者上網的消費用戶,但網際網路服務經營者提供上網服務的電路,絕大部分向中華電信租用,中華電信不降牌價及批發價,只提供短暫促銷案,等促銷時間結束,立即回覆高額牌價,長期而言顯然對消費者不利。
NCC重申,中華電信主要資費及促銷須依第1類電信事業資費管理辦法規定報請核定,NCC將從消費者權益及市場公平競爭審查。
NCC表示,中華電信明顯違反法令規定,為維護市場秩序及保障消費者權益,NCC已進行查證,如果查證屬實,將依法處罰。1000418
2011年3月2日 星期三
NCC:國內節目廣告化情況已有改善
中廣 更新日期:"2011/03/02 17:05"
NCC表示,在適用新修正的廣播電視事業罰鍰案件處理要點和停播處分要點後,國內節目廣告化的情況已經有所改善。NCC說,目前國內節目廣告化的頻道已經從二十六個減少到十個,同時,這十個頻道每天播出的廣告化節目也從三、四個小時,減少到一個小時。(陳鳳如報導)
根據NCC統計,去年九月一號開始、有二十六家頻道播出違反節目廣告化和衛生法令的節目,但目前已經剩下十家,這十家播出節目廣告化的情況也從每天三、四個小時,減少到一個小時。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說「我們是希望說這一類經常違反節目廣告化和衛生法令的這一些業者,希望不要再繼續播,我們希望在今年六月底之前、希望業者停掉或改變型態。」
根據NCC統計,從去年一月到今年一月底,因為節目廣告化被NCC處以罰鍰金額最高的衛星頻道和無線電視台,分別是中天綜合台和民視(主頻),各被罰了八百八十萬和四百三十二萬元。
何吉森表示,資訊型節目不是不能播,但節目一旦涉及廣告化和違反衛生法令,NCC仍會監督並加強取締。
NCC表示,在適用新修正的廣播電視事業罰鍰案件處理要點和停播處分要點後,國內節目廣告化的情況已經有所改善。NCC說,目前國內節目廣告化的頻道已經從二十六個減少到十個,同時,這十個頻道每天播出的廣告化節目也從三、四個小時,減少到一個小時。(陳鳳如報導)
根據NCC統計,去年九月一號開始、有二十六家頻道播出違反節目廣告化和衛生法令的節目,但目前已經剩下十家,這十家播出節目廣告化的情況也從每天三、四個小時,減少到一個小時。傳播內容處處長何吉森說「我們是希望說這一類經常違反節目廣告化和衛生法令的這一些業者,希望不要再繼續播,我們希望在今年六月底之前、希望業者停掉或改變型態。」
根據NCC統計,從去年一月到今年一月底,因為節目廣告化被NCC處以罰鍰金額最高的衛星頻道和無線電視台,分別是中天綜合台和民視(主頻),各被罰了八百八十萬和四百三十二萬元。
何吉森表示,資訊型節目不是不能播,但節目一旦涉及廣告化和違反衛生法令,NCC仍會監督並加強取締。
2011年2月17日 星期四
中華電台灣打離島仍算長途 NCC:要求重提
* 2011-02-17
* 中國時報
* 【中廣新聞/陳鳳如】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決議,要求NCC和中華電信應該將離島併入台灣話費區費率,也就是取消以長途電話收費。對此,NCC表示,中華電信已經提出相關方案,不過,由於只有離島打到本島降價,本島打到離島還是比照長途電話收費,所以,NCC將要求中華電信重新提案。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NCC應該推動成立單一話區,取消長途電話,一律以室內電話收費,同時要求NCC和中華電信應該在限期內提出將離島金門、馬祖、澎湖併入台灣話區費率方案,同時在四月一號開始實施。對此,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中華電信在日前已經提出相關方案,但由於方案中,只優惠從離島打回台灣本島的話費,從台灣本島打到離島的話費並沒有優惠,因此,NCC並不同意,將要求中華電信重新提案。
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說,如果將離島打回台灣本島的費率,不算市國內長途電話計算,而是比照一般室內電話收費,中華電信每年估計就要減少一千七百多萬的收入,至於傳出NCC不同意中華電信提出的方案,張曉東表示,將重新評估後再提出。
* 中國時報
* 【中廣新聞/陳鳳如】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日前決議,要求NCC和中華電信應該將離島併入台灣話費區費率,也就是取消以長途電話收費。對此,NCC表示,中華電信已經提出相關方案,不過,由於只有離島打到本島降價,本島打到離島還是比照長途電話收費,所以,NCC將要求中華電信重新提案。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要求NCC應該推動成立單一話區,取消長途電話,一律以室內電話收費,同時要求NCC和中華電信應該在限期內提出將離島金門、馬祖、澎湖併入台灣話區費率方案,同時在四月一號開始實施。對此,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中華電信在日前已經提出相關方案,但由於方案中,只優惠從離島打回台灣本島的話費,從台灣本島打到離島的話費並沒有優惠,因此,NCC並不同意,將要求中華電信重新提案。
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說,如果將離島打回台灣本島的費率,不算市國內長途電話計算,而是比照一般室內電話收費,中華電信每年估計就要減少一千七百多萬的收入,至於傳出NCC不同意中華電信提出的方案,張曉東表示,將重新評估後再提出。
2011年2月16日 星期三
NCC:無線台重播率高 數位台7成5
經常聽到有人抱怨、拿著電視遙控器轉來轉去、好像都是差不多的節目。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調查發現、五家無線電視台的節目重播率的確很高,尤其是數位頻道、重播率更高達七成五。
打開電視,不少觀眾可能都有這樣的感覺,怎麼一樣的節目,一播再播,尤其是對家裡只有無線台可以看的觀眾,可能轉來轉去,都是重播節目,根據NCC在去年9月到11月的調查,無線五台的節目重播率,平均在五成左右,其中以公視62.3%最高。
無線五台主頻的重播率高,所屬的數位頻道重播率更是驚人,除了民視新聞台之外,幾乎都高達七成以上,公視的DIMO台更是百分百都是重播的節目,公視表示,和主頻一樣,整個公視每年只有固定的九億預算,再加上沒有廣告收入,數位頻道也沒有多餘的補助,無法新製節目,雖然政府積極推動無線電視數位化,但算一算,10個數位頻道節目重播率高達七成五。
五家無線電視組成的電視學會表示,各台的重播率比率多寡,和各台的經營成本有關,不過什麼樣的重播率才合理,需要更多的討論。
NCC表示,會邀集學者專家,共同研究合理的重播率,也希望能夠在無線廣播電視法中,立法規範,維護觀眾的收視權益。
記者陳姝君徐啟峰台北報導。
打開電視,不少觀眾可能都有這樣的感覺,怎麼一樣的節目,一播再播,尤其是對家裡只有無線台可以看的觀眾,可能轉來轉去,都是重播節目,根據NCC在去年9月到11月的調查,無線五台的節目重播率,平均在五成左右,其中以公視62.3%最高。
無線五台主頻的重播率高,所屬的數位頻道重播率更是驚人,除了民視新聞台之外,幾乎都高達七成以上,公視的DIMO台更是百分百都是重播的節目,公視表示,和主頻一樣,整個公視每年只有固定的九億預算,再加上沒有廣告收入,數位頻道也沒有多餘的補助,無法新製節目,雖然政府積極推動無線電視數位化,但算一算,10個數位頻道節目重播率高達七成五。
五家無線電視組成的電視學會表示,各台的重播率比率多寡,和各台的經營成本有關,不過什麼樣的重播率才合理,需要更多的討論。
NCC表示,會邀集學者專家,共同研究合理的重播率,也希望能夠在無線廣播電視法中,立法規範,維護觀眾的收視權益。
記者陳姝君徐啟峰台北報導。
2011年2月11日 星期五
NCC發威 地下電台銷「聲」匿跡
【聯合報╱記者陳金聲/高雄報導】
2011.02.12 03:50 am
南部地區全盛時期將近90家的地下電台,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強力取締後,多已經銷「聲」匿跡,只剩下兩家偶爾利用深夜偷播,很多習慣聽地下電台的老人家,只好改聽其他合法電台節目,原本靠地下電台賣藥的業者也都「失業」。
NCC是從去年3月起開始強力取締地下電台,從嘉義到屏東地區的地下電台,不論設在室內的播音器材及架設在山區的發射設備,幾乎每個星期都被抄台,1次損失估計逾50萬元,業者只好「收起來」。
目前為止,南部地區還有兩家地下電台以打游擊方式偷播,其中1台設在高雄市專門談大高雄飲用水問題,另1家則是設在屏東地區專門談命理節目。
這兩家電台現在偶爾利用晚間偷播一兩個小時。但因發射設備架設在樓頂,設備簡陋,因此,收訊效果很差,其中1台業者,甚至以「過乾癮」心情在播音,只要有聽眾打電話進去和他「開講」就聊不停,根本沒在管聲音有沒有播出去。
NCC南區監理處表示,這兩家地下電台,是認定NCC在晚間不容易即時聲請到搜索票前往取締,才敢利用晚間偶爾偷播一兩個小時,而且每次播完後就馬上將播音材移到別處藏放,造成取締上的困難。但NCC還是會設法取締。
黃姓地下電台業者表示,「碰到NCC要強力取締,業者就無所遁形」,因為發射地點很容易定位,每次損失都超過50萬,「幾個月抄台1次,勉強還負擔得起,但每個星期都抄1次,損失太慘重,只好關台,暫停營業」。
對於未來能否「重操舊業」?業者表示,必須看政府是否修改法令,釋出頻道而定。但林姓業者表示,NCC強力取締的重點,很顯然是衝著「電台賣劣藥」而來,因此,就算未來有機會繼續經營電台,經營模式可能也得改變,如果還像過去在賣劣藥,還是會遭取締的。
2011.02.12 03:50 am
南部地區全盛時期將近90家的地下電台,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強力取締後,多已經銷「聲」匿跡,只剩下兩家偶爾利用深夜偷播,很多習慣聽地下電台的老人家,只好改聽其他合法電台節目,原本靠地下電台賣藥的業者也都「失業」。
NCC是從去年3月起開始強力取締地下電台,從嘉義到屏東地區的地下電台,不論設在室內的播音器材及架設在山區的發射設備,幾乎每個星期都被抄台,1次損失估計逾50萬元,業者只好「收起來」。
目前為止,南部地區還有兩家地下電台以打游擊方式偷播,其中1台設在高雄市專門談大高雄飲用水問題,另1家則是設在屏東地區專門談命理節目。
這兩家電台現在偶爾利用晚間偷播一兩個小時。但因發射設備架設在樓頂,設備簡陋,因此,收訊效果很差,其中1台業者,甚至以「過乾癮」心情在播音,只要有聽眾打電話進去和他「開講」就聊不停,根本沒在管聲音有沒有播出去。
NCC南區監理處表示,這兩家地下電台,是認定NCC在晚間不容易即時聲請到搜索票前往取締,才敢利用晚間偶爾偷播一兩個小時,而且每次播完後就馬上將播音材移到別處藏放,造成取締上的困難。但NCC還是會設法取締。
黃姓地下電台業者表示,「碰到NCC要強力取締,業者就無所遁形」,因為發射地點很容易定位,每次損失都超過50萬,「幾個月抄台1次,勉強還負擔得起,但每個星期都抄1次,損失太慘重,只好關台,暫停營業」。
對於未來能否「重操舊業」?業者表示,必須看政府是否修改法令,釋出頻道而定。但林姓業者表示,NCC強力取締的重點,很顯然是衝著「電台賣劣藥」而來,因此,就算未來有機會繼續經營電台,經營模式可能也得改變,如果還像過去在賣劣藥,還是會遭取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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