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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3日 星期五

賣漂白豆芽菜 黑心商人判刑要蹲苦牢

賣漂白豆芽菜 黑心商人判刑要蹲苦牢

苗栗女子黃語慧使用工業用漂白劑(俗稱保險粉)浸泡豆芽菜,被判刑。示意圖。(資料照,記者林良昇攝)
2015-11-13  14:27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苗栗女子黃語慧使用工業用漂白劑(俗稱保險粉)浸泡豆芽菜,每天出貨約480公斤,銷售到苗栗縣傳統市場及小吃攤,被查獲後又再犯,檢方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起訴,最高法院維持台中高分院見解,將黃女判處7月徒刑、須坐牢,另判她4月徒刑,則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檢方調查認為,黃女及黃父以此手法製作黑心豆芽菜長達30年,不過法院根據相關罪證,只認定黃女犯罪時間為前年6月21日到12月17日和去年3月1日到4月16日,因此無法重判,至於黃父犯行則發生在100年6月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之前,當時法律沒有刑責規範,黃父因而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出,黃女為求豆芽菜的賣相及保鮮,83年起接手父親工廠後,使用浸泡過低亞硫酸鈉(即工業用漂白劑)的豆芽菜,其方法為在15公噸的水加入1公斤的低亞硫酸鈉浸泡豆芽菜,浸泡後立即撈起,每天約出貨480公斤,再銷售到傳統市場及小吃攤商,檢警現場查獲的豆芽菜,經苗栗縣衛生局檢驗呈低亞硫酸鈉陽性反應。
苗栗衛生局前年12月接獲檢舉前往稽查,去年1月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裁罰黃女6萬元,未料,黃女因客戶反映賣相變差,又指示員工添加低亞硫酸鈉浸泡豆芽菜後,賣給小吃店,讓不知情的消費者將黑心豆芽菜吃下肚。
黃女坦承她的父親從73年起經營豆芽工廠時,即教她加入低亞硫酸鈉,但黃父否認犯行,聲稱自己只替女兒收取「低亞硫酸鈉」,其他均不知情。
台中高分院認為,黃女製造及販賣豆芽菜,卻不把關食品安全,將豆芽菜添加低亞硫酸鈉漂白,被查獲後又再犯,遵反國家法令,各判處4月、7月徒刑,沒入犯罪所得11萬餘元,上訴後,遭最高法院駁回。

2014年7月29日 星期二

以工業用漂白劑泡豆芽菜 3人被起訴

2014-07-28 12:46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縣49歲女子黃語慧,涉嫌使用工業用漂白劑浸泡豆芽菜,每天出貨約480公斤,銷售到苗栗縣內傳統市場及小吃攤,黃女坦承從去年6月至今年4月間被檢警查獲,已售出108960公斤豆芽菜,每月淨利4、5萬元;黃女坦承犯行,苗栗地檢署今天將黃女及江姓、羅姓共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提起公訴。 苗栗檢警查獲黃女,利用工業用漂白劑浸泡豆芽菜,讓賣相更佳,圖為當初所查扣的豆芽菜。(資料照,記者張勳騰翻攝) 檢方調查,黃語慧為求豆芽菜的賣相及保鮮,自73年起到被檢警查獲止,使用浸泡過低亞硫酸鈉(即工業用漂白劑)的豆芽菜,其方法為大約15公噸的水加入1台斤的低亞硫酸鈉浸泡豆芽菜,浸泡後立即撈起,每天約出貨480公斤,再銷售到傳統市場及小吃攤商,現場被查獲浸泡過的豆芽菜,經苗栗縣衛生局檢驗呈低亞硫酸鈉陽性反應。 檢方查出,苗栗衛生局於去年12月接獲檢舉前往稽查,發現黃語慧及羅姓男子利用低亞硫酸鈉浸泡豆芽菜,今年1月被衛生局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裁罰6萬元。 未料,黃女因客戶反應賣相變差,為求牟利,黃女再指示羅男再添加低亞硫酸鈉浸泡豆芽菜後,再賣給江姓男子所經營的小吃店,以搭配於麵食中,或以轉賣方式供消費大眾食用,讓不知情的消費者將黑心豆芽菜吃下肚。

2014年1月29日 星期三

頂新逃稅5.5億 魏應充列被告

頂新逃稅5.5億 魏應充列被告
作者: 周為政 | 臺灣時報 – 2014年1月29日 上午12:57

〔記者周為政員林報導〕偵辦大統黑心油事件的彰化地檢署,意外查出頂新公司七年來蓄意逃漏新台幣五億五千餘萬元的營業稅,為彰化縣最大宗逃漏稅案件,營業稅方面除補繳百分之五的二千八百萬元,並罰鍰一千三百萬元,營所稅則補繳一千一百餘萬元,檢方已將頂新集團負責人魏應充列為被告,將於過完年後就漏稅刑責傳他到案了解,檢稅單位懷疑頂新公司下游的百餘家經綃商也和頂新一樣有蓄意漏稅情事,將依檢方查扣的﹁內帳﹂資料展開第二波調查行動。

 這起漏稅案外案係彰化地檢署檢察官於去年十月間偵辦大統黑心油案時因頂新集團魏家對涉嫌生產黑心油的企業家嗆聲要有良心,致引起檢方和衛生單位的注意,經深入調查後發現頂新的出貨和實際銷售額兜不攏,乃由檢察官指揮二十名國稅人員於去年十二月底前往位於永靖鄉的頂新工廠搜索,從電腦中查扣的不少﹁內帳﹂中發現頂新有蓄意逃漏營業稅之嫌。

 國稅單位依稅捐稽徵法花了一個多月時間深入調查,終於發現七年來頂新蓄意逃漏的營業稅高達五億五千萬餘元,除通知頂新補繳五億五千萬元的五%營業稅(約二千七百餘萬元)外,並繳納一千三百萬元的罰鍰,一○二年營所稅方面則補繳一千一百萬元。

 國稅單位指出,頂新的下游單位有百餘家,既然頂新被查出蓄意漏稅,下游經銷商當然也有漏稅情事,因此,將依查扣的帳目進行第二波查稅行動。

 對頂新集團的蓄意漏稅刑責,彰化地檢署表示,因案件尚在偵查,致不便透露案情,但已列為他字案偵辦,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將於農曆春節後傳喚到案。

 國稅局單位表示,已收到頂新集團繳納合計五千多萬元的稅金和罰款,但是否構成刑責,將由檢察官調查認定。

  檢方說,歷年來從偵辦的饒玉麟假發票集團和塑化劑案、黑心油案等案件追回的漏稅金額已達五十億元,顯示國內大企業漏稅情形非常嚴重。

2013年10月23日 星期三

金味泉黑麻油不純 辣油沒辣椒

    2013-10-23 02:29
    中國時報
    【胡欣男/桃園報導】

 矇混桃園縣衛生局22日稽查發現,位於龜山鄉的金味泉實業有限公司製售的「香辣油」與「純淨上等黑麻油」涉嫌標示不實。(衛生局提供)

 矇混桃園縣衛生局22日稽查發現,位於龜山鄉的金味泉實業有限公司製售的「香辣油」與「純淨上等黑麻油」涉嫌標示不實。(衛生局提供)
 大統油品的標籤上有「本產品已投保產品責任險1000萬元」字樣,消費者質疑可能也是假的。(洪璧珍攝)

     大統黑心用油引發消費者恐慌,桃園縣衛生局連日稽查縣內共15家油品製造廠商,22日查獲設址於龜山鄉的「金味泉實業有限公司」製售的「香辣油」與「純淨上等黑麻油」等2件產品涉標示不實。香辣油沒辣椒、黑麻油標榜100%,卻僅90%黑芝麻油。

     衛生局主任秘書楊文志表示,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並採「一件一罰」原則,從重裁罰金味泉40萬元。衛生局並要求廠商限期回收已售出的成品,如逾期未回收,將再一案一罰。金味泉近月出貨辣椒油約110箱、1320瓶,麻油40箱、480瓶。

     楊文志說,金味泉「香辣油」係用黃豆油、芝麻油及油性辣椒精調合,沒用辣椒,但產品外包裝主要原料標示有辣椒;另「純淨上等黑麻油」係由90%黑芝麻油及10%黃豆油調合而成,業者卻標示「100% SESAME(芝麻)OIL」,均涉標示不實。

     業者見事跡敗露,坦承違法。經查,金味泉涉嫌標示不實的黑麻油1瓶500毫升、120元,辣椒油105毫升、14元,下游商為金瑞億、萬榮、唐州企業等60家。

     楊文志說,這幾天稽查油品工廠發現,「每間的品項都很多,令人眼花撩亂!」稽查人員需細心核對,才能發現業者的矇騙手法。
頂新混大統黑心油 北檢搜總公司 【18:49】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頂新集團坦承使用大統油品,引起外界譁然,質疑是黑心油品,台北地檢署下午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搜索頂新集團位在台北市松江路的總公司,檢調人員目前仍在執行任務中,預料將扣回相關出貨資料及帳冊。至於頂新高層魏應充等人是否會被帶回說明,檢調仍不透露。

 據悉,檢調還鎖定調查頂新總廠及頂新屏東廠替味全代工製造純橄欖油等過程,以釐清責任歸屬,將追究頂新人員有無涉詐欺等罪。

 據了解,除北檢主任檢察官胡原龍帶隊執行搜索行動外,屏東地檢署也同步到頂新屏東廠搜索及彰化永靖鄉的製油廠,帶走電腦與相關文件,南北同時進行搜索任務,檢調對案情尚未說明。

 由於屏東縣衛生局公布三種檢驗報告,發現頂新屏東廠購自大統長基的紅桶黃橄欖油與綠橄欖油,以及為味全代工的健康廚房橄欖油脂肪酸比例均不符「純橄欖油」,顯示三種油品均有混油,懷疑油品有可能只把大統的油換包裝出售,而且還賣得比較貴。

 對於頂新使用大統油是否為賺取價差?頂新集團高層魏應行說,「不是因為價格便宜才買大統的油,是因頂新採購量不具規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