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10)天朝野協商後做出主決議,高公局不得提供ETC資料給警政署做犯罪偵防。圖:中央社資料照片
新頭殼newtalk2014.01.10 翁嫆琄/台北報導
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剛上路,卻傳出警政署要求遠通電收及高公局提供全天候的行車紀錄,等同於全天候監控所有車輛的行蹤,對此,高公局曾在去年答應配合,遠通則以恐違反個資法為由拒絕。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10)日傍晚指出,經過今天立法院的朝野協商,已做出主決議,要求高公局不得提供ETC交通資料給警政署進行犯罪偵防。另外,交通部外包給遠傳電信的資訊雲計畫經過朝野協商,也決議先將計畫103年度編列的1.8億元預算全數凍結。
內政部警政署被揭露的公文顯示,曾於去年發文給高公局及遠通電收,要求提供全天候24小時的國道行車紀錄資料,以做犯罪偵查使用,引發各界爭議。有網友認為,這就像監視器一般,沒做壞事就不需擔心;但也有專家表示,若警政署需要偵辦具體案件,應該另外調閱,否則全面蒐集行車紀綠,恐已違反個資法。
不過,管碧玲說,在經過立院朝野協商後,決議交通資訊服務雲的影像系統整合需先評估有無違憲及侵害人權之虞,且高公局不得提供ETC交通資料給警政署進行犯罪偵防。
另外,遠通承攬ETC業務卻接連出包,網路系統甚至二度遭駭,管碧玲批評,交通部的「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獨厚同集團的遠傳電信,讓遠傳獨家投標、得標。她指出,這項資訊雲計畫總經費達6億元,未來全國縣道級以上道路,可利用各項公、私部門可感應的介面,包含手機、eTag等蒐集資訊,全面掌握即時的路況訊息,代表全民的車輛只要一上路,就會被系統得知行蹤。
管碧玲認為,這項計畫問題很多,應停止實施。她也質疑,遠通電收一再被駭,資安管理能力等於「幼稚園級」,交通部卻還是獨厚遠傳電信,讓遠傳獨家標下計畫。她批評,由私人集團獨家掌握如此龐大的國人隱私,實在非常危險。
經過今天立院的朝野協商審理預算所做成的主決議,該計畫103年度編列的1.8億元預算將全數凍結,待交通、司法、內政聯席會審查通過專案報告後才能動支,在此之前,該計畫必須立即停止執行,招標案開口合約部分亦不得執行。
2014年1月10日 星期五
2011年8月21日 星期日
ETC惹怨 百人凱道抗議招標不公
自由 更新日期:"2011/08/2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ETC民怨滔天,上百位網友集結發起凱道抗議遊行,訴求政府應向ETC違約廠商確實開罰、法辦貪腐人員、ETC重新招標,還發起公投連署書,要求政府對遠通「依法行政、依法開罰」。
發起公投連署書 要求對遠通開罰
昨天帶著兒子走上街頭的陳先生表示,遠通白白浪費台灣電子化收費進度,五年前早該讓e-Tag上路,當時交通部卻選用了紅外線系統,高速國道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剛上路時,扣款不成功或是干擾車內電子產品情況時有所聞,當年參與招標的官員簽了對民眾不利卻圖利廠商的契約,現在卻困在無法違約的限制裡,賠上全民權益,「交通部應有人為此疏失下台負責」。
工程師鄭先生自己印製「反遠通ETC─嫌賠錢就別玩」的T恤上街。許多聲援網友表示,想到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在初推ETC時曾說:「如果嫌貴(指車上機OBU)的話,可以不買呀!」昨天民眾回嗆:「(遠通)嫌賠錢,就別玩。」
高公局業務組長彭煥儒表示,依「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契約規定,目前ETC利用率不足並不構成違約,而是屬於可改善缺失事項,交通部評估遠通未來在計程費上路後,把紅外線系統改為微波的改善作法預估花費十億元,比起開罰約三.一億元,政府希望能照顧更多用路人權益,不要演變成花錢買回爛攤子。
凱道抗議遊行發起人Gene質疑交通部護航遠通繼續經營ETC系統,彭煥儒回應說,高公局必須兼顧現有一百二十萬用戶持續使用ETC的權益。
為了讓e-Tag在明年二月如期上路,高公局已要求遠通在今年九月底前,必須在北部架設至少二站e-Tag系統,並通過檢核,否則開罰;今年底前則必須完成高速公路全線系統架設工作。
〔自由時報記者林嘉琪/台北報導〕ETC民怨滔天,上百位網友集結發起凱道抗議遊行,訴求政府應向ETC違約廠商確實開罰、法辦貪腐人員、ETC重新招標,還發起公投連署書,要求政府對遠通「依法行政、依法開罰」。
發起公投連署書 要求對遠通開罰
昨天帶著兒子走上街頭的陳先生表示,遠通白白浪費台灣電子化收費進度,五年前早該讓e-Tag上路,當時交通部卻選用了紅外線系統,高速國道公路電子收費系統ETC剛上路時,扣款不成功或是干擾車內電子產品情況時有所聞,當年參與招標的官員簽了對民眾不利卻圖利廠商的契約,現在卻困在無法違約的限制裡,賠上全民權益,「交通部應有人為此疏失下台負責」。
工程師鄭先生自己印製「反遠通ETC─嫌賠錢就別玩」的T恤上街。許多聲援網友表示,想到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在初推ETC時曾說:「如果嫌貴(指車上機OBU)的話,可以不買呀!」昨天民眾回嗆:「(遠通)嫌賠錢,就別玩。」
高公局業務組長彭煥儒表示,依「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契約規定,目前ETC利用率不足並不構成違約,而是屬於可改善缺失事項,交通部評估遠通未來在計程費上路後,把紅外線系統改為微波的改善作法預估花費十億元,比起開罰約三.一億元,政府希望能照顧更多用路人權益,不要演變成花錢買回爛攤子。
凱道抗議遊行發起人Gene質疑交通部護航遠通繼續經營ETC系統,彭煥儒回應說,高公局必須兼顧現有一百二十萬用戶持續使用ETC的權益。
為了讓e-Tag在明年二月如期上路,高公局已要求遠通在今年九月底前,必須在北部架設至少二站e-Tag系統,並通過檢核,否則開罰;今年底前則必須完成高速公路全線系統架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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