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怒:又沒做錯事 為何要被監控
2014年01月10日14:25
【許麗珍/台北報導】針對刑事局行文要求掌握國道電子收費系統319座門架錄影資料,不少民眾受訪都大罵這根本是外洩民眾個資與隱私,讓人未來更不想裝eTag。
台中市卓先生批政府把民眾當嫌疑犯,所有個資都被攤在陽光下,他表示每周會有二至三天上國道,從台中往返台北,民眾因為相信政府才願意裝eTag,如今個資隨隨便便就外洩,他會更不想裝eTag,「我們又沒有做錯事,為什麼要一直被監控?以後所有行程全都被政府掌握,感覺個資好沒保障。」
新北市林先生約二個月上一次國道,他說站在預防犯罪立場可接受高公局提供特定車牌所經過地點,但行車影像一併提供給警方,就很不妥。
月 王 6分前 檢舉不當使用
台灣拒絕電腦化,大量案件拒絕傳證人,還用洩密,防還名譽刑事罪,公然污辱罪控制人民言論,這些在美國等西方國家都是沒有聽過的罪,台灣高檢署在顏大和任內作假嚴重,檢察官不敢具名,顏大和還回詐騙作假文給我,應是把案件跟士林宿股陳銘鋒及禮股事務官曾裕誠給作假掉,內湖警員黃新進作假報案筆錄作假Criminal record 。台灣如果再任顏大和這樣的檢察長再亂搞就完了,我會公布證據。台灣顏大和檢察長在高檢署長期間作假嚴重,不僅人民僅有 7天上訴權,而且上訴的還又被高等檢察長顏大和給作假掉,我寫的 19頁申請上訴文,完全沒有被寫出來,20名證人也完全沒傳就和士林宿股陳銘鋒曾裕誠一起作假,顏大和作假高等檢察署長信箱回詐騙文,台灣立法院羞辱黃世銘,而找一個在高等檢察長任內處處作假的人當檢察 zhou 長,台灣是沒人才,還是沒好正直非恐龍的檢察長?
台灣高等檢察官重股到現在還沒具名,你說顏大和作假的嚴不嚴重?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