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1日 星期五

遭指責 打死老翁判8年

2011-02-10 15:44:00
閻光濤/整理

 男子陳天寶在台灣大學游泳池沖洗室清洗流浪狗遭84歲老翁指責,一氣之下竟拿大鎖打死老翁。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認為陳符合自首,並與死者家屬和解,以殺人罪判刑8年。

 根據高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指出,現年64歲的陳天寶民國97年5月29日上午在台大游泳池沖洗室清洗流浪狗,1名84歲王姓老翁因不滿陳弄髒沖 洗室,上前指責,雙方爆發言語衝突,互相拉扯,陳天寶先朝老翁臉部揮拳,老翁也不甘示弱,拿出高爾夫球桿朝陳揮舞,1名路過男子上前勸架,竟也遭陳天寶毆 打。

 中央社台北10日報導,勸架者見事態不妙,轉身逃跑,陳天寶一路追趕在後。但陳天寶因跑不過勸架者,又發現王姓老翁正牽著腳踏車要離開,一時氣憤難平,順手拿起腳踏車大鎖,朝老翁頭部揮擊,老翁不支倒地。

 判決指出,目擊者連忙通知台大駐衛警,將老翁送醫急救,但老翁當天下午因頭部重傷不治,留在案發現場的陳天寶當場遭警方移送法辦。

 法院一審時,以殺人判處陳天寶有期徒刑12年,二審與更一審時,則以傷害致死論罪。案件再遭最高法院發回後,高院更二審合議庭審酌陳下手的力道 與部位,認為他主觀上仍有殺人犯意,但審酌他已賠償被害人家屬新台幣270萬元,並認定他犯後留在原地,符合自首,以殺人罪判刑8年。仍可上訴。
【中央網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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